立即了解學習英文

立即了解學習英文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央票超貸弊案 侯西峰更二審無罪

工商時報【記者張國仁╱台北報導】漢神百貨創辦人、前國揚集團負責人侯西峰,在民國85年間投資中央票券爆發超貸弊案,經檢察官在87年起訴指控涉及背信罪,但本案纏訟16年仍未定案,台北地方法院更二審昨(5)日宣判,檢方證據不足,侯西峰無罪;本案檢方仍可上訴。這件釀成中央票券近50億元放款收不回弊案,昨天是經由台北地院刑18庭審判長周占春、陪席法官胡宗淦及受命法官葉力旗等3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所作的更二審判決。央票放款浮濫,超貸給大股東關係企業,造成鉅額虧損,這件弊案爆發當時擔任董事長的許文苑,已經法院以涉背信罪判刑2年確定、時任總經理的陳冠綸也已判刑4年確定。許文苑是創陽公司代表出任當時央票董事長,而創陽公司是國揚公司的子公司,國揚則董事長正是侯西峰。侯西峰所涉這件背信案,被台北地院分案分成「金易字」案件,這類案件一審是由北院獨任法官一人審理,上訴案件則由北院的合議庭審理;合議庭判決後的上訴審,才是高等法院合議庭審理。這是刑訴法修正後新刑訴審理程序。先前的北院一審和更一審,對本案都以程序問題,也就是前案確定判決的犯罪事實,與本案有裁判上一罪關係,而判決侯西峰免訴,但高等法院並不支持如此見解,兩次將本案的一審及更一審判決撤銷,發回北院重審,才會有合議庭更二審的這次案件。更二審合議庭在判決書中指出,前案確定判決與本案犯罪時間相距久遠、犯罪態樣截然不同,不是裁判上一罪關係,所以合議庭依法可以進行實體判決。不過更二審合議庭卻判決,被告侯西峰無罪。更二審合議庭判決的主要理由是,沒有明確證據證明許文苑、陳冠綸是配合侯西峰指示,超貸給國揚各公司,況且,國揚及其關係企業除少部貸款擔保品有問題不具可貸性外,多數都有十足擔保品具備可貸性,侯西峰並不構成背信行為。民國87年10月間陸續爆發國揚、新巨群、羅傑建設等地雷股金融弊案,檢方認為央票董事長許文苑、總經理陳冠綸等,將金融機構視為私囊恣意掏空公司資產,嚴重影響金融秩序,財政部雖4次發文要求改善,都置若罔聞,檢方因此將許、陳等人以背信等罪嫌起訴。根據起訴書指出,央票利益輸送給公司大股東侯西峰、吳祚欽(通緝中)、羅律煌(已獲不起訴處分確定)等人所負責的財團,讓公司虧損兩個資本額即近50億元,自己也從中牟利上億元。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央票超貸弊案-侯西峰更二審無罪-220133439--finance.html

gept全民英檢成績查詢 學英文發音
    英語課程 高中英文家教兒童補習班 美語教學全民英檢初級試題下載 高雄英文家教行情中高級英檢報名 如何學唱歌英檢成績查詢 免費找家教一對一教學 英文app英語生活會話 伴讀高雄英文補習班 線上英文學習網站托福英文單字 臺南英文家教費用兒童美語教學 全民英檢試題

arrow
arrow

    jamest0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